一、辦理有關推動全國飛鏢運動事項。 二、協助並指導全國各縣市飛鏢運動團體組織事項。 三、辦理全國性及國際性之飛鏢競賽事項。 四、辦理國內、國際飛鏢裁判、教練講習。 五、選拔、訓練全國代表隊出國訪問及參加一般比賽事項。 六、辦理邀請國外飛鏢運動團體一般性訪問。 七、研訂、改善飛鏢運動設備及器材用品等事項。 八、研究調查飛鏢運動書刊或文獻之出版事項。